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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发布时间:2018-07-04 18:08:17 6003

哈工大(深圳)(温婷/文、图)7月3日,校区党委书记吴德林主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第4次集中学习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哈工大校长助理、校区常务副校长甄良以及全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活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授、统战教研部主任,香港中联办法律顾问范宏云受邀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题做讲座。

吴德林表示,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为不断增强校区广大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集中学习活动安排了专题学习宪法这一内容。今天,范宏云教授从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序言部分及有关条款具体的修改内容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职责等方面入手,带领我们深入学习了宪法,内容丰富、案例详实、形式多样,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深入学习好宪法。

吴德林表示,校区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全校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增强大家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吴德林对校区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宪法进行了工作部署:一是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配合,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教务部应将宪法学习纳入教学体系,引导学生掌握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二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师生要带头先学一步;三是建立完善校区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的相关制度,由校区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范宏云在讲座中表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要求我们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来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旨在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范宏云对宪法序言部分及有关条款的修改进行了解读,包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爱国统一战线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联盟”;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大特征”写入宪法;修改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地方立法体制等。同时,范宏云还解读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职责等,并表示应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推向前进。

在学习活动的研讨环节,甄良表示,通过今天的学习,他深深地感受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进步不断完善发展。此次修宪,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坚持“一国两制”、确保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意义非凡、影响深远。他表示,后续将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韩喜双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共产党党员,他将自觉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并通过学习宪法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前行。

围绕坚定“四个自信”、修宪的重大意义等内容,与会中心组成员张敏、刘红军等也纷纷畅谈了个人学习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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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