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及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02-15 19:31:18 6120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预案》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等规定,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原则,认真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对正式开学返校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总体要求

1. 2019级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的教学顺序进行调整,原计划后半学期进行的学位论文准备工作提前到前半学期,原安排在前半学期的课程教学调整到后半学期。

2. 所有博士研究生课程,均在学生返校后统一安排。2020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与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课程统一安排在秋季学期进行。

3. 在学校正式开学学生返校之前,原则上不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工作,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可以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4. 以远程网络方式开展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一位所在学院的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有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或至少2名学院学位分委会委员参加,其它要求与现场答辩相同。

二、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

1.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

2. 各学院应组织导师与2019级硕士研究生通过微信、QQ等在线方式开展论文选题和文献资料查阅等,做好开题报告的准备工作(具体开题要求按后期教务部正式通知执行)。

3. 各学院应在2020年4月13日前完成2018级2年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检查方式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灵活掌握,可采用报告审查、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2018级2.5年制硕士研究生的中期检查工作暂定按原计划时间2020年5月29日前完成。

4. 各学院分委会在2020年3月20日前,将2018级2年制硕士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方案报至教务部学位与实践办公室孔丽霞老师(303546181@qq.com)备案备查。

5. 如研究生因开学较晚无法按期完成实验造成论文工作滞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应会同其导师,为研究生制定理论计算/仿真模拟代替实验和适度延期等具体应对预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确需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的,需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并报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备案后才能开展,原答辩审批流程改为线上办理,研究生答辩及委员提问时间不得少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并要做好答辩记录及全程录像备查。

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

1. 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生的综合考评、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工作可适时推迟进行。急需在此期间进行的,须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原审批流程全部改为线上办理。博士生的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由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确认后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答辩;博士生(预)答辩:由博士研究生向教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后以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答辩。研究生答辩及委员提问时间不得少于学校规定时间,答辩秘书做好记录及全程录像。

2.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学校正式开学前,送审流程按原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预答辩通过、学位论文修改合格并经导师同意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及相关材料;暂停涉密论文送审工作,恢复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研究生导师

1. 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应通过微信和QQ等社交软件平台积极沟通,掌握思想状况和心理动态,关爱学生,尤其关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及确诊和疑似病例学生。合理布置学习任务和科研任务,认真指导研究生做好学术论文相关工作。

2. 未经学校批准,导师一律不得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如学生未按要求提前返校,将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给予学生和相关责任人处分。导师要按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向学校报告所指导研究生的相关情况。

五、其他

1. 校学位办负责协调学位证书制作、用印及发放,避免出现用印高峰,人员聚集情况。

2. 学位论文的修改意见以电子版形式下发。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及归档时间另作通知。

3. 关于疫情期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相关工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1。

4. 正式开学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按原规定执行。

5. 此预案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疫情期间暂不受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事宜。

6. 涉及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工作事宜,视疫情影响,另行发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务部

2020年2月15日


附件1:

关于因疫情不能返校期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相关工作流程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响应教育部“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的号召,导师应做好远程指导,确保科研不停滞。疫情期间博士生的综合考评、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工作可适时推迟进行,急需在此期间进行的,须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博士生第一学年综合考评

1. 考评对象:2020年春季学期应组织完2019年3月入学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2. 考评方式: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疫情防控期间可适时推迟进行,并在返校后及时做好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学生考核的时间地点。

(2)学院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的,需通知到每个应参加考评的学生,安排好视频答辩的顺序,对网络条件不允许视频答辩的学生,需对其返校后的考核进行合理安排。

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1.考评对象:2020年春季学期应组织完成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考评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可适时推迟进行,急需在此期间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需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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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生完成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学生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将答辩时间报学院教学秘书备案。

(2)由学院或导师组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相关学科的博导、教授5~7人组成,进行网络视频答辩,口头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答辩过程做好记录及全程录像。

(3)评审小组形成统一意见,由主席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电子版反馈学院教学秘书及学生保存。

(4)对通过的开题报告,博士生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在开题结束一周内将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的《开题报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过程原始记录》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电子版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返校后打印纸版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1.考评对象:2020年春季学期应组织完成2017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16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

2.考评方式:疫情防控期间由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可适时推迟进行。学生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撰写英文进展报告,电子版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函评或现场评审。返校后《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英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总结表纸版需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四、博士生预答辩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向导师及所在院系申请预答辩权力下放,并通过QQ、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将申请预答辩材料发送给教务部负责老师。教务部负责老师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为学生下放预答辩权力及学位信息录入权力,学生登录系统维护本人学籍信息并逐项录入学位信息,填写并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学生将填写好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审查,同意后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答辩秘书需详细记录预答辩问题,并及时将整理好的电子版材料反馈给学生及导师进行修改。

预答辩通过后,学生登录系统,录入博士学位论文公示材料、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等,同时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合格,方可在系统内提出论文送审申请。

五、博士论文评审

采用“网络送审”方式,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进入“博士学位匿名评审”页面,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pdf版本)。文件命名为“10213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LW”,如:10213_081202_张三_LW,将论文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上传。

(2)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pdf版本)。文件命名为“10213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QT”,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上传。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一份,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上传。

(4)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以及发表论文证明扫描件上传。(待疫情解除后,到财务处补交论文外审费用)

提交以上材料后,由导师及分委员会通过研究生系统在线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校学位办负责学位论文送审。

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并无异议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答辩秘书进入系统(博士生录入学位相关信息时一定要录入答辩秘书成员编号,否则秘书无法工作),录入答辩日期等项。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查学生学位信息,录入对该学生学位论文的评语及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导师在系统中审查确认相关信息后,学生只能查看信息无权修改信息,故请学生在导师审查前仔细检查,保证学位信息的准确与完整。博士生从系统中输出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处。同时向教务部提交申请,深圳校区学位分委会审查博士研究生所填写的答辩信息,确认合格后由教务部向答辩秘书发电子版投票表。

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全程录像留存,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一般以2~3小时为宜,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原始答辩记录,程序如下:

(1)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学科、学位论文题目;介绍博士学位申请人简况(含学习成绩、简历、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等);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并逐一介绍各位委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远程视频论文答辩

①博士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40~50分钟)。

②秘书宣读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及博士生答复意见。

③答辩委员会审议博士生对论文评审意见的答复及论文修改情况。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博士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不仅要考察答辩人答辩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全面考察论文的研究深度、论文的内容及结构安排合理性等。)

(3)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召开远程视频评议会

①评议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论文创新性成果是否成立,论文结构安排是否合理,指出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②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③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

(4)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5)答辩人表态,陈述对答辩委员会决议的意见

(6)原始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老师签字,疫情结束后由答辩主席补签字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远程视频答辩结束

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整理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并登录研究生系统录入答辩决议和答辩结果,输出答辩情况表,将答辩系列用表装入材料袋;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博士学位论文会前详审并提交校本部。

教务部联系人:陈惟鑫    

电话:13510175777    

 QQ: 15829899

邮箱:26032560@163.com

疫情期间申请博士学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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